1.聘任期内,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及享用的有关方针、户口及档案办理和聘后办理等,按照国家与省有关法律法规实行。
关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各设岗县教育(体)局要执行好其各项待遇保证,依规则为其核算工龄,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等,实在保护其合法权益。
2.应届结业在全省51个脱贫县和冷水江市县级政府驻地以下乡村中小学任教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则享用高校结业生基层单位工作膏火补偿,规范为: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8000元/年,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接连赞助3年(半途脱离基层单位的,自脱离后不再享用),每年11月底前向设岗县市区教育(体)局学生赞助中心请求。
3.特岗教师服兵役。执役前有必要书面向地点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陈述。执役期间,保存其特岗教师资格。执役期满,要求从头上岗者,须在执役期满后1个月内向省特岗办提出书面请求,逾期视为主动抛弃。当年7月31日前提出请求的,归入当年度特岗教师招聘方案;当年8月1日后提出请求的,归入下一年度特岗教师招聘方案。经同意从头上岗者,不要从头考试,由原设岗县教育(体)局直接组织上岗,实行本年度招聘的特岗教师的责任及服务期。执役时刻不计入特岗教师服务时刻。
以上内容来源于《2022年湖南省乡村责任教育阶段校园特设岗位方案教师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