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6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子信息网发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决书》,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为,重庆东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款且财物不足以清偿悉数债款。因而东华特殊钢公司请求破产清算契合法律规定,裁决受理重庆东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请求。
东华特殊钢公司从2011年9月起中止经营。依据东华特殊钢公司供给的《财物负债表》,截止2020年6月,东华特殊钢公司财物为9391116.29元,负债为67450304.48元,所有者的权力利益为-58059188.19元。东华特殊钢公司是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赞同东华特殊钢公司请求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