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鹏城修建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同禄修建工程装饰有限公司、张志钢、深圳市宏成通交易有限公司、广州骏悦租借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奇建交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明冠轻质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建造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鹏城修建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2021)粤0117民初321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2年6月6日9时15分-10时30分在第84法庭(新大楼三楼东区)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则的其他方法无法送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则,向你们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宣布之日起,通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